多層次傳銷範疇
一般人對直銷、直效行銷、多層次傳銷、單層次傳銷有所混淆
簡單而言,直銷其實可以分為兩種:直接銷售(Direct selling)與直效行銷(Direct marketing)。
1. 直效行銷是一種行銷模式,產品製造、生產者或進口商透過媒體或者是通路(包括郵寄 DM、廣播如地下電台賣藥,電視頻道如東森購物,網拍平台)將產品、服務資訊傳遞給消費者,讓生產者將產品直接跟消費者做溝通,達到銷售的目的。
2. 直接銷售指的是零階通路,例如常常會在路上看到某某生活用品的直銷,就是生活用品的業者只透過自家廣告的方式,就可以將產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有些大企業也會透過直銷方式銷售自家的產品,例如筆記型電腦大廠Dell戴爾電腦就是不透過代理商的方式,直接開設公司店面販售電腦。
一般直接銷售(Direct Selling)亦即直銷可分兩大類,包括單層的直接銷售即「單層直銷」(Uni-level Marketing)及多層級的直接銷售即「多層次傳銷」(Multi-level Marketing),而所從事的必須是多層次傳銷,這種行銷模式才適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為避免混淆,先簡單介紹它們的差異。「單層次直銷」與「多層次傳銷」最主要區別在於組織架構不同,「單層次直銷」或稱之「直銷」,其組織發展以擴增銷售人員數為重點。
「多層次傳銷」的組織架構,每位傳銷商均為獨立個體,多層次傳銷事業與傳銷商間並無隸屬關係,上線傳銷商藉以輔導下線傳銷商發展其銷售組織,每位傳銷商均係自行建立其多層級的事業網及銷售組織網,其收益則來自整體事業組織與銷售組織的營業成績。若以圖示來表現銷售人員的組織架構,「單層直銷」就如同一太陽放射狀,而「多層次傳銷」則如同一蜘蛛網狀,故又有稱為「網絡行銷」(Network Marketing)。
多層次傳銷獎金制度分類
多層次傳銷獎金制度非常多種,依結構上主獎金制度的特色作為分類,且在市場上表現亮眼,有模仿者效應出現,排除非曇花一現不能自成一派者,多層次傳銷獎金制度大致可分為7種類型,每一種類型都具有特定的特色,彼此各有擁護的使用者:
(一) 階層制
與階梯統稱為級差制,起源於1950至1960年,美國社會的剛開始發展商業文化,當時社會不富裕,每個人都想創造財富,因此就形成了以業務銷售商品為主要的收入來源,用拜訪式銷售的方式,擴展消費族群、消費市場來達到販售的目的。階層制是最原始的太陽線,此制度的特色在於每位傳銷商都能在同一銷售業績門檻裡,獲得同條件%數的銷售獎金,再按照不同聘階領取代數的回饋,制度簡單易懂,沒有太多規則,此制度所代表的公司為紐崔萊(安麗是1959年成立,當時還在代銷紐崔萊產品)。
(二) 階梯制
不論什麼制度,都有聘階,不是有聘階的制度就叫做爬階,爬階是升聘時聘位的零售獎金也跟著提升,若聘階提升只有領取代數的獎金加深(零售獎金並沒有因升聘而提升)這種方式稱為階層制,每一階層的零售獎金不同,提領代數不同,爬階制度是日式制度,也是本土公司最喜歡使用的獎金制度,只是美式公司屬於大太陽,直屬資格線規模在12~16條線,本土跟日式屬於小太陽,直屬資格線規模在3~6條線,日式文化跟美式文化在傳銷獎金制度下表現就不一樣。
(三) 矩陣制
起源於1970至1980年,人員的佈置呈現統一規範,例如第一代下線5條線,第6線就必須往第二代發展下去,每個人的直屬寬線被限制,因此有了互助的開端,這種方式其實跟雙軌的精神很像,只是雙軌的定義是安置組織必須只能2條線,早年的皇家科世夢公司就是5條直推線,這制度是5條直推線後就要往下安置,而美樂家也是同樣的矩陣制度,但是美樂家制度的特色是重消與矩陣並重的獎金精神,這種方式強化了矩陣的效益。
(四) 雙軌制
起源於1990年代,以人數少的小組來計算業績,以獲取獎金,注重無限代,努力不白費以及互助的精神,由於2條線發展人數較少,發展層數較深(層數以安置組織為主軸、代數以直推組織為主軸),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獲取獎金的管道,其後台灣對雙軌制度多有改變,且近15年的獎金變化太大,所以純以新人加入為主的精神也漸漸被馴化,諸如重消的制度精神就是以商品為主,近15年加入直銷行列的公司,多數是以雙軌加上重消的獎金制度大量導入市場。
(五) T90制
起源於1990年,屬於一種階層制度的改良,這種制度精神跟階梯制度不盡相同,注重消費者購買次數以及新人招募,引進此種制度時,發展相當迅速,中後期則速度變緩慢,這種制度發展原本就不多,還不能自成一格、排列在獎金制度類別裡,畢竟多層次傳銷的後續發展力度,還是在於多層次的倍增,失去多層的能力就會產生組織抗性。
(六) 混合制
混合制一直都存在,在2000年左右本土公司崛起,融合了上述各種制度的特色,去蕪存菁,本質上還是以階梯制為藍本,結合雙軌的精神;或是以雙軌制為藍本,結合階梯精神,於是雙軌當中看得到階梯制的觀念,或是在階梯中也看得到雙軌的影子。
(七) 微商制(分銷制)
目前都是微商公司在使用,這制度其實就是分銷的概念;什麼是分銷呢?它是屬於爬階制度模型,但出貨時以折扣批發商品,所以每個聘階都以不同的折扣進貨,唯一與爬階不同的地方是每次出貨都要以批發的商品數量進貨,才能擁有每個聘階出貨折扣,出貨折扣與訂價之間的差額就是個人利潤。組織下線經銷一定要跟高級別上線經銷出貨,當然這種微商制度也不斷在進化,目前已經有公司設計,分銷商必須跟公司進貨,獎金的部分由微商公司後退,這種方式似乎可以看到階梯制度走過40年的進化身影。
制度設計時的獎勵原則
隨著時代演進,為了去蕪存菁、甚至經驗法則,各公司已打造出7種獎金機制,傳銷業中的獎酬制度以下列7種為主要區別類型:
1. 會員折扣
消費者不需要為了取得消費資格而一定要成為傳銷商,也使消費者不須繳納超過進貨額度時的個人營利所得所衍生的優惠方案,同時也為了消費市場大於經營市場的概念,有些傳銷公司慢慢引進這種觀念(財政部83年3月30日台財稅第831587237號函釋規定)。
2. 獎金制度
包含個人銷售、小組銷售、輔導組織及參與全公司分紅的獎金制度。
3. 獎品獎勵
公司提供一定比率獎金或額外提撥獎金作為鼓勵獎賞,如汽車及購車補助或是購房補助。
4. 旅遊制度
制度內以基金形式及額外提撥短期競賽,用以犒賞達標者旅遊及會議旅遊,犒賞的目標對象還能設定不同聘階,作為獎勵往下一個聘階追求晉升的中繼獎勵。
5. 晉升制度
獎金制度內設計級別或聘階,藉以提升傳銷商追求更高、更好、更多的獎金與榮銜,最終也形成當責與賦能方式。
6. 表揚獎勵
舉辦大型或小型的頒獎會議,透過週期性的業績達標方式,表揚優秀傳銷商晉升,建構公司與團隊的文化,也成為造勢、激勵的主要方式。
7. 競賽獎勵
舉辦大型或小型的頒獎會議,透過週期性的業績達標方式,表揚優秀傳銷商晉升,建構公司與團隊的文化,也成為造勢、激勵的主要方式。
綜合以上所述,各制度都有側重點,每家公司會因應市場需求設計獎勵,做為自身運作的籌碼。
目前傳銷通路存在的商業模式
四種角色對應的獎金基礎結構
在直銷通路中,角色不是階級,而是心理狀態與行為的演化。從一個單純的用戶到一位影響社會的領導者,制度設計必須能承載這4種角色的行為價值:
1. 消費者
追求產品的「體驗價值」
制度在這一層級賦予消費者的,不只是「便宜」,更是一種「情緒回報」。
- 行為價值:產品有「體驗價值」,使用上有明顯變化,讓消費者產生「我覺得有效」或有使用後的願景。
- 獎金制度呼應:消費者獎金制度鼓勵消費便宜或是值得體驗。
2. 銷售者
追求產品的「分享價值」
當消費者覺得有效並願意「一用就買」,他便有了分享的動機,成為銷售者。
- 行為價值:產品有「分享價值」,讓消費者有明顯的購買慾望,並具備足夠的消費利潤驅使動力,讓銷售者「我願意講」。
- 獎金制度呼應:銷售者獎金制度(零售利潤或高額折扣)讓個人銷售動能取決於「銷售獎金」高低,能依靠銷售行為維持每月個人所得,鼓勵消費者願意「一買再買」。
3. 經營者
追求市場的「市場價值」
從這一層開始,制度真正進入了人格教育階段。經營者必須將焦點從個人銷售轉向團隊發展與複製。
- 行為價值:這市場經營的空間(市場價值)很高,能吸引銷售者與消費者參與整個事業體,最重要的是能達到「我能複製」。
- 獎金制度呼應:經營者獎金制度旨在鼓勵帶領團隊、發展團隊有利益,並以團隊發展的利益為主要目的;因此,衍伸出:
- 差額獎金(Difference Bonus):獎勵與下線間的銷售輔導與利益差額。
- 代數獎金(Generation Bonus)或對碰獎金(Matching Bonus):獎勵帶領團隊、輔導團隊、指導團隊所產生的團隊利益。
- 同階獎金(Same Rank Bonus):獎勵當下線晉升同聘階時,領袖仍能獲得獎勵。這尤其鼓勵上線能放下私心,真心培育人才。
4. 領導者
追求事業的「社會價值」
這是直銷事業的最高層次。當組織做大,領導者就不再只是為了個人的收入,而是對社會、對公司、對整個行業負起責任。
- 行為價值:在發展市場的過程有高度的「社會價值」,這商業模式除了能帶來商業利益之外,還能以商模為自己增加「我能影響」的魅力,讓他人「一生受益」。
- 獎金制度呼應:領導者獎金制度為公司品牌與績效永續發展而設,它衍伸為全國分紅或是全球分紅。領導者所享有的不是自己組織發展出來的績效,而是對公司總體業績的貢獻。
四種通路差異的推廣模式
多元通路早在克緹國際公司的那個年代就已經開始,發展至今,多元通路更為多元,除了過去認知的傳統產業,又增加了許多新興行業,這些新創的商業模式結合多層次傳銷獎金制度是否能更有效地發展出不一樣的多層次傳銷:
1. 店鋪銷售
街邊店的老闆批貨成本隨著行業別不同,但是零售利潤一定得支撐一家店的生存,店老闆在店內的行為慣性是銷售,而非從事組織推薦,否則驚動顧客,生意受損也划不來。
2. 社群微商行銷
社群媒體的交友、貼文、取得按讚、互動留言、圈粉等行為,與正常的人際關係相同;什麼是人際關係,簡而言之就是「價值交換」,花時間經營社群的目的如果是為了彼此間的信任關係,在取得信任之後,銷售會變得很簡單;若在取得信任後是為了推薦,這種方式的信任度猶嫌不足,恐怕不是線上就能輕易完成,也因此社群行銷的重心應該是放在銷售行為。
3. 實體傳銷
多層次傳銷有事業型跟銷售型兩種,但是傳銷商隨著經營時間越長,越能感受到多層次事業的成就仍應歸因於事業推薦跟組織經營,傳銷產業獎金制度的趨勢也逐漸偏向事業型的獎金制度,其目的就是要符合傳銷商的需求,趨勢使得獎金設計代數越來越深,甚至以安置組織的無限層為依歸(雙軌制度),這就是傳銷所說的倍增。
4. 多元通路傳銷
諸如以上所言,多層次傳銷要走上多元通路傳銷,就必須結合店面通路、網路社群通路、傳銷通路及各種行銷通路,過去在執行上的結果多有不適應的狀態,觀察為獎金制度影響了運作的行為模式,例如:社群微商發展著重在銷售產品給顧客,線上發展做推薦事業仍有很大的抗性;店鋪適合銷售方式,如果在店鋪內推廣事業,結果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意願,導致推薦行為受限。
如果只是銷售沒有發展組織的可能,就沒有倍增的加持,便失去團隊的意義,或是獎金制度內,組織發展到同樣聘階後獎金減少很多,或是直接切割歸零,然後又沒有足夠的代數獎金作為組織連結,這些因素都導致通路間的差異,甚至影響多層次傳銷發展,結果是一套獎金制度,很難同時滿足銷售行為又滿足推薦行為。
多元通路獎金設計精神
多元通路獎金可依照爬階、雙軌、微商的獎金內容,完全不需改變,但是可依需求簡化,多元通路獎金制度是依會員類別分類以及在業績來源部分切割:
(1) 會員類別
多元通路的獎金制度直接先將會員設計成消費會員及經營會員兩種:經營會員可領取獎金並且成為傳銷的參加人;消費會員並非傳銷的參加人,而是一般通路的會員制會員。
- 消費會員
消費會員僅單純地消費產品並取得消費的優惠,不得領取任何獎金,消費的優惠並非價格上的折扣,以免因低價優惠影響到經營者利潤,而是直接贈與購物金。
消費會員經加入後業績仍屬於介紹者(經營會員)的業績,且累計至該經營會員的業績內計算獎金。 - 經營會員
經營會員就是傳銷商,可因制度規則領取獎金,也可因消費或銷售產生的業績額,領取與消費會員一樣的購物金,因此經營會員同時具備兩種身份。
(2) 經營會員獎金制度
多元通路的多層次傳銷獎金是以不同行為切割為3種業績分別計算獎金:
- 新增業績
新增業績的定義為,第一次加入的業績,又稱為首購業績,(1)零售利潤可設計成階梯制度或是雙軌制度,按階梯制的聘階或是雙軌制的入會方式計算推薦獎金,其後的業績獎金、領導獎金、上聘獎金、福利,均可參照斟酌置入設計。 - 重消業績
重消業績的定義是以加入新增業績後第二個月開始必須重複消費,稱之為重消業績,重消在雙軌制度被視為領取獎金必須符合的資格,重消會被重視是因為過往階梯制度的責任額太高,自從每月重消被設計出來後,許多雙軌公司沿用作為每月的責任額。 - 超額業績
超額業績的定義,加入後每個月先以重消業績為主要消費,重消之後的銷售業績通通計入超額(推薦新人的首購業績除外),包含消費會員的消費業績也計入超額業績,超額業績不分級別及聘階都以高獎勵撥發獎金。
這3種業績分別計算獎金,不重複計算業績,也區隔不同習慣的商業模式,如店鋪銷售、社群銷售、多層次傳銷的銷售與推薦,不同需求的創業模式都能在同一套制度裡各取所需要的獎勵方式,讓傳銷的獎金制度串起團隊,最後達到倍增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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